會員條款
乙方租賃汽車須出示駕駛執照及國民身分證供甲方查核無誤後租車,須年滿20歲且駕照持滿一年,無監理站欠費紀錄者。(若名下有紅單未繳者,無法租借車輛)
隱私權保護政策
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,包括本網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站服務時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。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本網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,也不適用於非本網站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。
車輛使用規定
返還車輛
乙方應於依約定時間內返還車輛,逾時1小時為當日1/10日租金計算,超過6小時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
燃料使用
乙方應添加與承租車輛規定相符之燃料。若因使用不當或劣質燃油,導致車況異常或故障情形者,乙方應賠償甲方車輛維修及營業損失。
合法使用
乙方應合法備使用車輛,禁止超載、或載運違禁品、危險物品及易汙損車輛之相關物品。小型寵物須裝在寵物專用箱(籠)內使得載送。
不得租用本車從事營業用途或充當教練車使用,非經甲方同意並登記資料,不得將租用車輛交予第三人駕駛。
(違反前項約定,甲方有權片面終止合約,並請求乙方給付因不當使用車輛所造成之一切損失,若損害程度嚴重,甲方得要求乙方按市價購買)
文件攜帶
租賃期間乙方應隨車攜帶駕駛執照,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、汽車出租單及行車執照以備查驗。乙方於租賃期間,因違規所生之處罰案件,有關罰鍰部分,由乙方負責繳清,如由甲方代為繳納者,乙方應負責償還。租賃期間所生之停車費、過路通行費等費用,概由乙方自行負擔:有關牌照、行車執照或車輛被扣部分,自被扣之日起至通知領回日止之費用,由乙方負擔。(甲方保有指駕轉罰責之權利)
車輛維護
乙方應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保管、維護本車輛。禁止出賣、質押、典當車輛等行為。如本車輛發生擦撞或毀損,乙方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,並通知甲方,依指示送原廠評估修復。
車輛事故處理
本車輛發生擦撞或毀損,乙方應立即報案並通知甲方以原廠修復評估處理,如因可歸責於乙方之是由所生之拖車費、修理費、車輛維修期間之租金、車輛折舊費,應由乙方負擔。
如車輛毀損嚴重無法修復,乙方應依時價全部賠償。
租金計算方式: 10日以內租金百分70計算,11-15日以日租租金百分之60計算,16日以上以日租租金百分之50計算。但期間之計算,最長以20日為限。
車輛折舊費: 以修理費百分之20計算。在外修護者,甲方得請求以原廠估價予以重修有損壞車體結構百分之二十以上者,乙方須以市價賠償甲方。 (日租金以原價計價,不適用任何優惠方案)。輪胎一胎受損,無條件須換兩顆輪胎(含定位),以保下為顧客行車安全(如車輛損害甲方保有維修日期與指定維修廠之權利)
保險
本車輛甲方已經投保強制險,乙方依本契約之規定使用小客車時,造成第三人死亡,身體傷害之最高理賠總額,每一事故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。若因乙方過失造成其應負責賠償損失之金額超過上述上限及範圍者(包括但不限於財產損失、精神、工作等損失),由乙方自負擔。如需附加其他保險應告知甲方,於租車同時依規定繳交保費並註明。
法律管轄
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,甲、乙雙方同意以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續租
乙方欲續租本車輛者,應在租期屆滿前24小時營業時間內事先聯繫並取得甲方之同意、租金全額付費完成,始為有效。
未訂事宜
本契約如有未訂事宜,依相關法令、習慣及誠信原則公平解決之。甲、乙雙方如有必要可另訂協議規範之。
違規使用
如因乙方不當使用本車輛,導致牌照被扣押、吊銷,乙方應依原價賠償扣牌期間之 日租金損失並承擔相關罰鍰之責任。承租人不得有下列行為:
- 為收取明示或默示之報酬而攬載乘客或貨物。
- 用以推動或拖曳任何車輛或物體。
- 供競賽或其他試驗性目的。
- 為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其他違法目的之使用。
- 服用麻醉或迷幻藥物或酒醉駕車。
- 准許或指使任何無合法駕駛執照之人使用。
- 以詐欺或委虛偽陳述之方法向甲方取得小客車。
- 嚴禁超載。
競速與罰款
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競速飆車或道路蛇行產生罰款及造成車牌吊銷,承租人須負擔賠償(含本公司營業損失)。
燃料費用
租金不包括汽油,承租人請依實際使用狀況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滿。
外國租客規定
外國人須具備合格之國際駕照,護照及信用卡。
預約訂車
為提供更安全、更舒適的車輛給本公司客戶使用,請提前預約訂車。
變更地點與時間
臨時變更出、還車地點及時間須取得本公司同意以利車輛調度作業。
個人資料保護
本公司向承租人所取得之相關個人資料及租賃內容,皆由中華民國現行法令保護其個人隱私權,本公司不得逕行對外公布。
租賃契約書
出車時,備有符合中華民國交通部核定之"租賃契約書"以為證明。
證件核對
承租人所出示之證明文件必須為本人所有,遇証件不符等因素本公司保有出車決定權,如有冒用他人之証件實屬詐欺之行為,本公司保有法律追訴權,本公司依法不得出租車輛給不符合相關規定者。
假日定義
假日定義:週五至週日、國定假日及其前一日、連續假日及其前一日。
平日定義
平日定義:假日以外均屬平日。
費用及條件變動
各項費用或條件本公司保留異動之權力,如有異動調整時,本公司不另行通知。
每日及時租限制
客車
每日限駛里程為400公里,時租租限駛里程為每小時40KM;超出部份:客車從每公里加收2元。
貨車
每日限駛里程為400公里,時租租限駛里程為每小時40KM;超出部份:貨車從每公里加收3元。
營業時間
門市營業時間為9:00~21:00,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/櫃台現場辦理取/還車手續。
逾時未還車
承租人逾時未還車或續租時,未還車前雙方權利義務仍以租賃契約書約定為準。
最終租借權利
本公司保有最終是否租借之權利。
無信用卡規定
租車人如無信用卡者,取車須留置本人之機車並出示行照查核或預留擔保金一萬元整。(擇一即可)